研究生工作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研究生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湖南省、湘潭市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细则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8〕527号文件精神,为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广大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发扬创新创业精神,按湖南科技大学关于评选湖南省、湘潭市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评审细则。
   第一条     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思想过硬。
   2.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积极参与学术活动、科技创新和专业技能竞赛,近两个学期无考试不合格科目。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和研究生工作等。
   4.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按时缴纳学费。
   6.省、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原则上要求从校优秀毕业研究生中产生。研究生在读期间以湖南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与本学科领域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得本校为第一权益人的国家知识产权授权。此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2) 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如研究生工作部(院)组织的全校竞赛、校学术论坛优秀论文奖、优秀科技服务个人等)。
   (3)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获学院择优推荐。
   第二条     评审程序
   1. 研究生在学院研究生秘书通知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符合要求的、完整的申请材料。
   2. 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  任:刘建勋
   副主任:周筱芬、胡勇华
   成  员:刘建勋、周筱芬、胡勇华、研究生秘书谢晓辉、研究生辅导员肖爱军、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代表1人、研究生导师代表1人、研究生代表任2人。
   3. 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对申请人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
   4. 学院召开评审会议。
   (1)听取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的实审情况汇报。
   (2)审核候选人的材料,确定最终的候选人名单。
   (3)按照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择优推荐。当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数不超过名额数量时,委员会负责审议候选人条件。当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数超过名额数量时,进行投票表决,按简单多数推荐。
   5. 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计算机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委员会,电话58290190,邮箱381705460@QQ.com)。
   6. 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 年12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