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国家励志及国家奖学金

关于做好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为做好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工作,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有关文件的通知》(湘学助〔2021〕28号)和《湖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2018〕15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学院将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奖励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

每生8000元。

、推荐人数

3人

、基本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大学生文明行为准则;全年无不良行为和违纪现象;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前4%。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前4%(以“平均学分绩”进行比较,下同),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CET-4成绩合格,CET-6成绩合格者优先推荐。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个人综合奖励。在学业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或获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特别优秀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对于学业成绩排名未进入同年级同专业前4%,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评审程序

1.摸底。所有2020-2021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4%的学生按照要求填写《附件4:2020-2021学年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符合申报条件学生摸底一览表》,并准备证明材料原件,于2021年9月17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4电子档和证明材料原件交至学工办(逸夫楼105)各年级辅导员处。

2.资格审查与摸底情况公示。审查摸底材料,汇总填写《附件4:2020-2021学年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符合申报条件学生摸底一览表》并于2021年9月18日17:00在年级范围内进行公示。

3.本人申报。符合所有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按照《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填写并打印《附件1: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照要求填写并打印《附件3: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事迹简介》,并提供1套《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成绩档案表》和以同年级同专业为排名范围的《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成绩排名表》。

4.评审及公示。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提交材料,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进行集体研究讨论,等额推荐出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并在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确保评选结果公开、公正、公平。

5.国家奖学金初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统一在“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http://xfbc.hnedu.cn/GXBM/login)进行提交,导出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并由学院统一填写《2020-202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签章后交至学工处大学生资助办公室。

6.根据学院推荐情况,由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提出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经学校研究审定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省教育厅审核、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审批,以教育部批准的名单为准。

7.国家奖学金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报学生材料要求

1.《附件1: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档、纸质档两份,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份,需随纸质档审批表报送);

2.《附件3: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事迹简介》(电子档、纸质档一份);

3.《附件4:2020-2021学年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符合申报条件学生摸底一览表》(纸质档一份);

4.《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成绩档案表》和以“平均学分绩”为排名方式、以同年级同专业为排名范围的《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成绩排名表》(纸质档一套),教务办打印审核签字盖章。

5.所获奖励及成果时间应为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

6.所有电子档、纸质档均交至院学工办(逸夫楼105)各年级辅导员处,截止时间2021年9月22日中午12:00前

、评审要求

1.国家奖学金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

2.为广泛接受全校师生对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监督,学院在各年级和各班级QQ群、学院公告栏、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等进行公示,各班级应及时将推荐结果告知本班学生。

欢迎广大师生对国家奖学金受助学生的思想、品质、学习工作、生活表现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学院会在三日内给予答复,如对学院的处理意见仍有异议,可联系大学生资助办公室。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

评审工作监督邮箱及电话

周筱芬

22010086@qq.com

13786200416

院党委副书记

肖爱军

289275463@qq.com

18890330398

学工办副主任、19级信安、物联网、软件辅导员

陈苗苗

573507192@qq.com

19967270591

学工办副主任、20级计科、软件辅导员

郭 喆

283132431@qq.com

15200790716

19级计科、大数据辅导员

袁东统

1045386967@qq.com

18270839909

18级辅导员

彭美

1269050558@qq.com

18207499940

20级信安、物联网、大数据辅导员

易靓靓

1797114176@qq.com

15173266973

负责学院勤工助学部

学院

学生工作

办公室

jsjxgb@hnust.edu.cn

0731-58290166

大学生资助办公室

xgczzb@hnust.edu.cn

0731-58290703

附件:

1.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3.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事迹简介(范式)

4.2020-2021学年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符合申报条件学生摸底

一览表(样表)

5.2020-202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学生建议名单表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