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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具备坚实的软件工程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的软件工程领域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获得者应道德品质和政治思想良好,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好的创新意识和综合性的学术修养、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能够综合运用软件工程方法、技术和工具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具备较全面的软件研发能力与实践经验,能从事软件工程的研究、技术创新、工程设计和系统开发,并能担负相关技术部门的管理工作。


二、研究方向简介
       1. 软件服务工程。研究互联网环境下云计算与服务计算等新的计算模式所导致的软件快速开发和系统集成中的基础理论、模型及其应用技术。形成了可信软件开发方法,服务组合建模、验证与优化,业务过程管理技术等特色优势研究方向。
       2. 软件工程理论与方法。研究软件系统形式化方法与安全理论及其在云计算、大数据与移动互联网等领域的应用。形成了软件建模与软件演化理论、可信计算与软件系统安全等研究方向。
       3. 软件工程技术。研究云计算与大数据领域大型复杂软件的开发、运行和维护中的核心技术问题,形成了面向数据并行处理的软件开发模型、软件与数据安全以及高效可靠的云计算支撑平台软件等研究方向。
       4. 领域软件工程。研究面向交通地质等领域信息处理的软硬件系统与平台和普适计算中的软件技术及热点问题。针对公路养护管理与地质灾害监测等应用,开展软件需求建模、基于物联网与传感网的软硬件架构设计以及软件快速部署与持续演化等研究与应用开发工作。


三、学制及学分要求
       1.学制与学习年限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正常学制3年,包括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论文答辩前应完成规定的学分和各培养环节,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延长学习时间者,须提出申请,经学院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包括休学时间,最长在校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提前完成培养计划者,经规定的审批程序可提前毕业并获得学位,但获得正式学籍后的在校时间不能少于2年。
       2.学分要求
       本学科硕士生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20学分。


四、实践环节要求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可选择教学实践、研发实践、管理实践、社会调查、社会兼职及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学术、科技竞赛活动等。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国际交流,拓展国际视野。在校全日制学生应邀出国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并在大会议做学术报告,每人次可认定1个学分(可认定为非学位课学分或实践环节学分,在学期间不超过3学分每人)。实践环节必须在提交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申请前完成。

 

五、中期考核
       本学科未修满学位课学分研究生不能参加中期考核,考核包括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学习,学术活动等方面的综合结论。未参加中期考核或中期考核未通过者不能进行学位论文中期进展。


六、培养方式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学院主管院长领导下的导师和导师组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在研究生复试时或入学时确定,对硕士研究生的业务和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负责。研究生学院和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对培养过程进行质量监控。
       按照正常学制,本学科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至第三学期为课程学习阶段,主要任务是通过课程学习提高基本素质和拓宽专业知识,并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第四至第六学期为学位论文工作阶段,主要任务是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对研究生的能力培养贯穿在上述两个阶段中,主要任务是对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写作能力和学术交流能力等进行系统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