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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本院今年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红阳

副组长:周 栋

成 员:刘红阳、胡勇华、周栋、曹步清、蒋黎明

秘 书:谢晓辉

二、复试录取工作政治审查与督查小组名单

组 长:周筱芬

成 员:周筱芬、胡勇华

三、复试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

经学校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形式采取线下现场复试。

复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专业课笔试

笔试课程:专业英语。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闭卷。

2、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由学院统一组织,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与科研能力。具体考察内容为: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包括: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

专业综合面试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每名考生的得分为面试老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80%+专业课笔试成绩×20%

四、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初试及复试成绩的权重分别占总成绩的50%50%,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100)=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参加复试考生,先按照报考导师,依次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导师名额不足的情况下,再进行调剂。复试成绩及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交学院审核。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军官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

2)个人简历,本科、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

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奖励及项目等科研成果复印件;

4)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考生学历学位(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没有复试资格。

2、复试专业课笔试:523800940

3、专业综合面试:5231000开始。

4、复试地点:逸夫楼210

六、其它事项

1、所有参与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切实维护考核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需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请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http://graduate.hnust.cn/) 和我院网站(http://computer.hnust.edu.cn/)相关栏目的通知。

3、我校只招收普通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所有考生625日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所报考的相关学院,不调档案的考生不予录取,其指标按成绩高低顺序补录。

4、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615日前告之我校此类情况,否则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将会取消录取资格。绝不允许同时报考硕士和博士或同时拥有硕士和博士双重学籍,发现此类情况取消学籍。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有考生均需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并签字盖章,并于复试前交至学院。

6、本工作方案的未尽事宜,由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联络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地 址:湖南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楼(逸夫楼)213研究生办公室

电 话:0731-58290190

邮 件:381705460@qq.com

学院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731-58290474-801

湖南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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