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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科大政发〔2017〕92号,以下简称推免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选拔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以学校推免办法、学院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中的推荐条件为准。

二、推荐流程

(一)学生报名,请报名学生在2022年9月12日下午3点前发报名和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所属年级专业辅导员的QQ邮箱,过期未报名者,视为放弃申报推免资格。

(二)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所属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三)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可以加分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四)学院推荐工作小组与专家审核小组对报名的学生按推免办法、推荐细则的规定以及本通知要求进行综合测评,排出名次,择优推荐初选名单并公示3日。

(五)学院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填写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3),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9月15日前与《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测评表》(附件4,汇总所有报名学生,纸质稿和电子稿)《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知情登记表》(附件5,学业成绩或综合排名在推荐学生之前的都须签名确认)、《湖南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表》(附件6,有学术专长加分项的都得填写)一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教务网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学校在9月25日前报送推免生名单,最终推免生名单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信息为准。

三、其他

(一)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须按国家招考研究生的要求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并及时接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录取通知,未按时履行手续者,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二)学生如对推荐结果有异议,可按推免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申请复议或提出申诉。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2.湖南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3.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4.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测评表

                 5.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知情登记表

                 6.湖南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表

                 7.湖南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特殊学术专长专家意见表

湖南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