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硕士生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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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一、培养目标

面向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人工智能等专业领域,培养专业基础扎实系统、实践能力较强、职业素养较高的实践创新型人才。具体目标为: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

2. 系统掌握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人工智能等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方法和技术,有较强的电子信息应用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能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和应用系统开发,并能担负相关技术部门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 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言,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领域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外语写作能力和交流能力。

4. 具有健康的品格、体格和心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专业领域简介

1. 计算机技术(085404)。主要面向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先进制造、电子商务与物流、智慧城市等应用领域,在“服务计算与云计算技术及其应用”、“新型网络结构与社会网络计算”、“图形图像处理与地理空间信息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及应用”等领域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

2. 软件工程(085405)。主要面向服务计算、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高科技领域,在“软件服务工程”、“软件工程理论与方法”、“软件工程技术”、“领域软件工程”等领域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

3. 人工智能(085410)。主要面向智能计算、大数据分析与决策、数据安全、智能传感、智能控制、工程建造、无人系统等高科技领域,在“智能计算与大数据分析”、“智能决策与数据安全”、“智能控制与工业智能”、“智慧能源与智能运维”、“智能建造与智能装备”等领域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


三、学制及学分要求

1.学制与学习年限

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包括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论文答辩前应完成规定的学分和各培养环节,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条件。最长在校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包括休学时间);提前完成培养计划者,经规定的审批程序可提前毕业并获得学位,但获得正式学籍后的在校时间不能少于2年。

2.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总学分36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少于24学分、学位课程学分21学分,16学时计1学分。

学位论文开题2学分,论文中期检查(学术报告)2学分,预答辩1学分(专业型)。专业实践(不含课程实践)不少于7学分。


四、实践环节要求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通过专业实践环节应达到:基本熟悉本行业工作流程和相关职业及技术规范,培养工程实践及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

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2 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1年。

专业实践主要由如下3种类型组成:

1. 工程项目实践:进入学校或学院的联合培养基地参加工程项目研发、管理等实践训练,或者参与由学校老师承担的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的实践,或者进入企事业单位、研究所等参加实习实践;可以采用集中和分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计时间不少于6个月。实践结束后提交专业实践总结报告或工程案例分析报告。报告包括实践的计划、进度、内容及完成情况。由导师对实践情况和实践报告进行考核评定,学位点认定后,计6学分。

2. 科研实践、社会实践、教育实践、专题调研或科技竞赛:时间一般为3个月。实践结束后须提交报告(其中科技竞赛须有成果材料),由导师对实践情况和实践报告进行考核评定,学位点认定后,计1学分。

3. 专业课程实践:时间一般为3个月。学生根据个人培养计划,可以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完成一个与所选课程相关的专业实践项目。


五、中期考核

本专业学位未修满学位课学分研究生不能参加中期考核,考核包括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学习,学术活动等方面的综合结论。未参加中期考核或中期考核未通过者不能进行学位论文开题。


六、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实行双导师指导和导师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模式,鼓励校企联合培养,由学校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导师和企业中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专家联合指导。开题、中期考核、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预答辩等培养环节由导师组集体指导。课程学习采用讲授、自学、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注重案例教学,强调学生自学,组织咨询辅导;加强实践环节,围绕企事业单位生产和经营中的重大技术课题或技术管理课题共同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