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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爱国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学术作风;掌握软件工程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悉本学科的发展历程及前沿动态;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用外语撰写学术论文,并具有较好的外语听说能力以及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具有研究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有勇于献身于科学的事业心、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能熟练运用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和新技术开展本学科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深入了解学科的进展、动向和发展前沿,有一定的学科交叉研究能力,具有独立从事软件工程领域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创新的高水平创新人才;可在高等院校和研究单位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也可在相关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性研发和管理工作。


二、主要研究方向
       1、 软件服务工程:研究互联网环境下的软件快速开发和系统集成中的基础理论、模型及其应用技术,可信软件开发方法,服务组合建模、验证与优化,业务过程管理技术等。
       2、 软件工程理论与方法:研究软件系统形式化方法与安全理论及其在云计算、大数据与移动互联网等领域的应用,软件建模与软件演化理论、可信计算与软件系统安全等。
       3、 软件工程技术:研究复杂软件的开发、运行和维护中的核心技术及相应的支撑工具或平台,面向大数据并行处理的软件开发模型,软件与数据安全,软件服务与保障等。
       4、 领域软件工程:研究软件工程在具体领域中的应用,重点针对系统软件、交通运输、科学与工程计算及仿真、装备软件等领域,研究其软件开发、部署与维护的理论、方法或技术。


三、学制及学分要求
       1.学制与学习年限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标准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4-6年。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学习年限者,应提前办理申请审批手续。一次申请的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校学习时间最长不超过8年。第一学年为课程学习和论文开题准备阶段,从第二年开始为科研及博士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2.学分要求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总学分不低于17学分。包括课程学分和培养环节学分,具体包括:课程学习13学分,学术活动2学分,学位论文开题报告1学分,学位论文中期检查1学分。

四、培养方式
       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或导师领导下的指导小组负责制,博士生必须完成导师规定的科研工作和教学工作,按照学校有关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规定和程序完成培养计划。通过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位论文等多种形式,着重培养博士生创造性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重要方面在于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能力。在博士研究阶段,能否完成创新性的成果,是衡量博士研究生水平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