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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


为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管理工作,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励对象

18级、19级、20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标准

每人5000元,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三、基本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前30%(以平均学分绩进行比较,下同),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CET-4成绩合格。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身心健康,体测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上一学年为我校认定的(已入贫困生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5.上一学年担任班级班长、团支书、养成教育辅导员或学院副部长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在体育运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或获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在满足1-4条情况下优先推荐。

6.CET-6成绩合格,或专业技能考试(如计算机等级考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CCF CSP专业认证>150分等)合格的同学,在满足1-4条情况下优先推荐。

四、评审机构

1.学院成立由党委副书记周筱芬任组长,组员包括学院资助工作负责人、系部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5名)。工作小组成立后,成员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天。工作小组负责推荐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建议名单

2.班级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小组(以下简称推荐小组),负责本班级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推荐工作。推荐小组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为组长,学生干部代表、普通学生代表担任成员(普通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3),成员名单应在全班范围内公示。各年级辅导员负责对所分管年级各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符合所有基本申请条件学生本人填写并打印《附件1:2020-2021学年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向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班级推荐。大二至大四年级各班级根据上一学年度贫困生认定结果、《2020-2021学年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成绩排名表》、四级通过情况及其他条件,结合学生本人生活及勤俭学情况,1025中午12点年级辅导员推荐2名建议名单一名确定和一名参与年级机动指标评选),并填写《附件3: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推荐证明》班级推荐学生填写《附件2:2020-2021学年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公示表》。

3.年级推荐。各年级辅导员根据班级推荐证明、推荐名单以及拟推荐学生公示表于10月26日下午17点前完成年级推荐,并填写《附件3: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年级推荐证明》

4.学院推荐与公示。1027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年级推荐名单进行全面考核,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进行集体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等额推荐出《2020-2021学年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公示名单》。初选名单在学院公告栏、学院网站、各QQ群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确保评选的公开、公平、公正。

5.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统一在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导入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信息,并安排获奖学生在系统中导出并打印《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份,准备各类纸质证明材料一套,导出学院《2020-202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汇总表》《2020-2021学年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公示表》上报学工处大学生资助办公室。

6.学工处进行审核,并提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经学校评审小组研究审定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至省教育厅,最终评审结果以省教育厅审定的名单为准。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六、推荐学生材料要求

1.《附件1:2020-2021学年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电子档、纸质档1份,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需随纸质申请表报送);

2.《附件2:2020-2021学年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公示表》(电子档、纸质档1份);

3.班主任和推荐小组成员签字的《附件3: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推荐证明》(纸质档1份)、年级辅导员签字的《附件4: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年级推荐证明》(纸质档1份);

4.《湖南科技大学学籍成绩表》、《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成绩排名表》(同年级同专业为排名范围,正常考试成绩并按平均学分绩排名)(纸质档1套),教务办打印审核签字盖章,由学院统一提供;

5. 所有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由生活委员收集和汇总,交年级负责资助工作总支,最后交学院勤工部(逸夫楼106)整理和汇总,以便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工作顺利开展

七、评审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2.为广泛接受全院师生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监督,各班级应及时将推荐结果告知本班学生,学院将1027开始在学院网站、各年级、班级QQ群进行公示。欢迎广大师生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受助学生的思想、品质、学习工作、生活表现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计算机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电话0731-58290166,邮箱jsjxgb@hnust.edu.cn,学院会在三日内给予答复,如对学院的处理意见仍有异议,可向学工处大学生资助工作监督信箱dxszzb@hnust.edu.cn和监督电话0731-58290703投诉。

备注: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期间,若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勤工部:

长: 李明洲 13787585949

副部长: 王治琛 18840850689

王洪思 15671508951

袁珍珍 15115991913

附件:1.2020-2021学年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2020-2021学年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公示表

3.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推荐证明

4.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年级推荐证明


                                           二〇二一二十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周筱芬

组员:肖爱军、陈苗苗、袁东统、郭 喆、彭 美、易靓靓

廖祝华、姜 磊、王晓亮、唐 兵、各班班主任、

李明洲、郑嘉豪、沈泽斌、张越洋、黄伟亮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邮箱及监督电话

周筱芬

22010086@qq.com

13786200416

院党委副书记

肖爱军

289275463@qq.com

18890330398

学工办副主任、19级信安、物联网、软件辅导员

陈苗苗

573507192@qq.com

19967270591

学工办副主任、20级计科、软件辅导员

袁东统

1045386967@qq.com

18270839909

18级辅导员

283132431@qq.com

15200790716

19级计科、大数据辅导员

彭美

1269050558@qq.com

18207499940

20级信安、物联网、大数据辅导员

易靓靓

1797114176@qq.com

15173266973

负责学院资助工作

学院

学生工作

办公室

jsjxgb@hnust.edu.cn

0731-58290166

大学生资助办公室

xgczzb@hnust.edu.cn

0731-58290703